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收取运费并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从一个港口运输到另一个港口的合同。根据这一定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基本特征是承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的特殊合同义务和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海上货物纠纷中,一旦确定承运人须对货物的损坏负责。在具体的承运人责任范围中,争议各方将成为争议的焦点。然后,让船舶维修制造商向您详细介绍。
1.在海运实务中,按货物损坏的后果可分为三类:货物短缺、货物损坏和货物损失。
(1)货物短缺是指原货的数量或重量减少。商品受损表示仍在,但价值已受损或减低。
(2)货物损失是指原始货物不可能存在。
(3)货物的损失只是承运人延迟交货造成的一个原因。
